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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内诉前化解离婚纠纷,法官真情服务古稀老人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9日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执手相看两不厌 。可是一对年逾七十的夫妻却闹起了离婚,究竟为何?近日,固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不过这次的诉调地点有点特殊,法官竟将调解室“搬进”了公园。
  认真研判案情,反复沟通搭桥梁。原告刘某某(男)诉被告潘某某(女)离婚纠纷一案,于2019年3月10日在本院立案。该案当事人均逾七十,因原告贫困,牛驼镇某村委会欲为其办理低保,后查明其尚存在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不符合办理条件,故村委会致函我院,要求协调办理。因此案被告年岁较大,且做了三个心脏支架,其家人不想影响其身心健康,对离婚问题有较大的反感,甚至是排斥,明确告知原告“不得侵犯其隐私”,双方沟通出现困难。法院主管诉前调解的领导李珉转批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主办法官与当事人多次联系,梳理案情,为双方沟通牵线搭桥。
  领导鼎力支持,果断决策助调解。虽然该案当事人婚姻名存实亡,但双方年岁较大,顾虑较多,主办法官经多次调解终见成效,被告家人在同意离婚的前提下,要求法官与原告必须到被告现居住处附近进行调解,为了方便当事人调解,主办法官向李珉庭长进行汇报,李珉庭长表示对到被告指定的地点进行就地调解的方法给予肯定和支持,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到被告指定的北京市大兴区某大型公园南门见面进行调解工作。
  法官实地调解,司法便民止纠纷。主办法官准时到达现场等候被告,见面后法官主动出示证件,并简要说明来意。当时当事人家属提出疑问:“你们是法院的吗?法院还有像你们一样出外勤办案的吗?”主办法官回答:“是的,这就是法院的便民措施”。随后,主办法官将提前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后打印出来的调解协议出示给双方,双方均无异议,并捺印。考虑到当事人身体实际情况,法官提出通过快递方式为双方送达民事调解书,经征询意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并当场签署了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特将一面写有“人民好法官,百姓贴心人”的锦旗送到法院表示感谢,此案圆满结案。
  本案调解速裁团队针对老年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情况,通过上门办案、就地调解、减轻老年人诉累,切切实实将老年人权益保护落到了实处。今后,固安法院将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探索“便民、为民、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减轻群众诉累。
  来源:固安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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