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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万过户费上演离婚、结婚、再离婚闹剧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9日

  为节省20万元的房屋过户费,延吉一男子和妻子离婚后,与买房人找来的一名女子上演了一场结婚一天就离婚的荒唐闹剧,后来男子发现被骗直接报了警。
  日前,延吉市人民法院就该市首例虚假诉讼案宣判,四人均获刑。

  为省过户费提议假结婚
  被告人、本案中的卖房人金哲(化名)、崔丽(化名)夫妇俩在延吉市朝阳川镇拥有一套门市房,常年租给被告人王花(化名)开超市,一直收着租金。
  2018年,50多岁的金哲、崔丽夫妇俩感觉自己年纪大了,不想再为租房操心,想卖掉这个门市房给自己和孩子换点现金改善生活。王花得知后,找到金哲、崔丽夫妇表示自己想买这个门市房,双方将价格敲定为140万元。
  价格谈好后就来到延吉市房产局准备过户 ,但一打听才知道,因王花名下有其他房产,加上门市房过户费高,这个门市房要想过户到王花名下,税金、过户费等费用加在一起需要20万元。
  双方都觉得这笔过户费太多了,拿出20万只为了过户实在太浪费。同时,王花打听到,房屋过户的几种情况中,只有赠予这种过户费比较低,国家对此严格控制,只有父母和子女之间、夫妻之间才能够赠予房产,其他的则不予支持。
  于是,王花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咱们办个假结婚呗?你俩先假离婚,然后再和我办个假结婚,再马上离婚,离婚协议上就写一条,把这个房子赠予给我,这样咱不就把过户费给省下了吗?”王花这个主意刚一提,把金哲夫妇吓了一跳,开始连声反对,觉得太荒唐。

  离婚、结婚、离婚
  过了一段时间,门市房基本无人问津,偶尔有人询问,一听20万的过户费也都感觉太高。其间,王花频繁去找金哲夫妻,1983年出生的王花是离婚单身女子,嘴甜儿,大哥长、大哥短地叫着,慢慢地金哲夫妻俩觉得这个方法也挺好,能省下20万过户费呢,对双方都有好处。于是,2018年9月17日,金哲、崔丽夫妻俩办理了离婚手续。
  其间,买房人王花找来自己的闺蜜、本案中的另一被告人张媛(化名)帮忙,让金哲和张媛办理假结婚手续,并将门市房过户到帮忙人张媛名下。
  2018年10月19日,卖房人金哲和帮忙人张媛办理了假结婚手续。10月20日,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达成的唯一一个离婚协议就是,将金哲名下的门市房赠予张媛。随后,双方到房产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门市房更名到张媛名下。后因房产局房产证办理出现失误,张媛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所有权,延吉市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张媛,房产局重新为张媛重新办理了房照。

  房主没拿到钱发现被骗
  当这一切都办理完毕,门市房也更名到帮忙人张媛名下后,王花拿着房照到银行申请贷款70万元。双方就买房达成的协议是,买房人王花用房照贷款后分期缴纳房款。其间,买房人王花陆续给了卖房人金哲、崔丽夫妇俩30多万元房款,为了让金哲夫妇放心,王花申请贷款的银行卡特意使用崔丽的银行卡,这样银行发放的70万元贷款会直接打到崔丽账户,崔丽就能够收到。
  卖房人金哲夫妇俩以为这样是万无一失的,但没想到的是,在办理贷款期间,买房人王花借故将银行卡拿走,迟迟不还,后来银行发放的贷款70万元打到卖房人崔丽银行卡里后,被买房人王花直接取出据为己有。金哲夫妻俩得知后寻找王花,此时对方玩起了失踪。
  房子没了,房款也没收到,卖房人金哲夫妻俩这才发现被骗,后悔不已,急忙找到警方报案。延吉市公安局很快将王花抓获,王花对自己以买房为由诈骗贷款的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审理过程中发现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假诉讼罪,于是先后将张媛、金哲夫妇抓获。

  四人被判刑
  王花被抓才感到了事情的严重,她的父亲赶到了公安局,经济条件宽裕、爱女心切的父亲向警方认错,向受害人金哲、崔丽夫妻俩认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花父亲代女儿赔偿金哲、崔丽的一切经济损失,等待法院将门市房确认房主后,如果确认为金哲、崔丽所有,之前王花缴纳的30多万房款将作为补偿金送给金哲夫妇,如果门市房没有确认为金哲、崔丽所有,王花父亲将向金哲夫妻俩一次性给与140万元房款,之前的30多万元也不需归还,双方达成和解。
  因为双方达成和解,且王花、金哲、崔丽、张媛等人均有投案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认罪悔罪,延吉市人民法院最后判处被告人王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张媛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金哲犯伪造证据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崔丽犯伪造证据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门市房到底归谁?
  到这里,案子好像应该结束了,可后来的事情更加让人想不到了。据王花说,当初找闺蜜张媛是为了帮忙过户,帮忙贷款,不想让年纪轻轻的自己有一个闪婚闪离的记录,以免影响以后的生活。因此,案发房子理应还给金哲夫妇。而张媛则有另一番说法,她表示,当初自己确实是和金哲假结婚,为了帮王花节省过户费,但后来,王花从她手里借走了60万元,因未能归还,所以现在房屋应该属于自己,名正言顺。张媛还拿出了一张60万元的借条。对此,王花表示借条是案发后双方为了躲避刑罚而制作的假借条,并非真的。双方为此事彻底翻脸,多年闺蜜成陌路。
  这个门市房到底应该归谁,目前该案还在延吉市人民法院审理中。
  来源:搜狐焦点长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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